1.戶籍在宣威市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宣威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
3.持有宣威市公安機構簽發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曲靖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上述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本地申請人相同;
4.駐宣威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5.以上人員年齡均不得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認定條件
(壹)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學歷標準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普通話要求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四)考試要求
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
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參加由所在學校按教育部統壹要求組織的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獲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後申請參加免試認定,免試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須與該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該證書在有效期內只能申請參加認定壹次。
(五)免試認定
雲南省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學的師範教育類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直接認定: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
(2)高等院校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專科、本科和教育碩士的師範教育類畢業生,可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3)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學教育專業專科、本科和教育碩士的師範教育類畢業生,可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
其他情況均按照非師範教育類專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執行。
(六)身體條件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2010〕12號)、《雲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要求。在宣威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和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對象在宣威市行政審批局確認。由宣威市行政審批局統壹安排體檢(體檢通知現場確認時發放)。
三、認定流程
(壹)認定機構
1.申報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居住證在宣威市的往屆畢業生到宣威市行政審批局確認。
2.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居住證在宣威市的往屆畢業生到宣威市行政審批局確認,報曲靖市教育體育局審核。
(二)網上報名時間
1.春季:2021年6月12日9:00至6月22日17:00
2.秋季:2021年9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如遇政策調整另行公告)。
(三)確認時間及地點
確認時間:
1、春季:2021年6月15日至6月22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及周末不上班)
2、秋季:2021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及周末不上班)
確認地點:宣威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社會事務股,聯系電話:0874-7135866。
(四)報名網址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提示選擇宣威市行政審批局為現場確認點,網報時間到期,報名端口將自動關閉。
(五)現場確認需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到宣威市行政審批局進行現場確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於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4)《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自行打印)。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相同,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教師資格種類、科目)。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並上傳近期免冠1寸電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於190K,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6)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駐宣威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8)2016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畢業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的原件。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註: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凡經網報系統電子信息校驗通過的材料,經現場確認通過後,原始材料返還申請人;校驗不通過及其它系統暫無法校驗的材料則需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此處所指的紙質材料包括學歷證明、國考合格證明、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
(六)認定和領取證書
現場確認審核工作後,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並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的領取時間為:春季學期認定的請於9月底以前到確認點領取;秋季學期認定的於11月到確認點領取。咨詢電話:0874-7135866。
四、其他事項
(壹)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通知公告,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二)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能再受理並認定,由此導致的後果、責任由申請人自己承擔。
(三)各認定機構要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當地防控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錯時錯峰合理安排時間,安全有效推進認定工作。
(四)根據規定,申請人每年只允許認定壹種教師資格。
(五)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宣威市行政審批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