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遞交書面申請 到所在地區.縣級交通局汽車維修管理辦公室(簡稱汽修辦),汽修辦會根據妳的申請向妳提交壹套完整格式性的申報資料,再認真填報。汽修辦管理人員到現場(汽修廠)實地檢查軟、硬件設施是否符合妳申辦的開業條件,並會指出還應作哪些整改和補充 經汽修辦驗收符合開業條件後頒發《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憑《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證》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憑《工商營業執照》向當地稅務管理部門申報‘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條 機動車的登記,分為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註銷登記。
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註冊登記。申請機動車註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第六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