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互聯網上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有兩種:
壹是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經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批準並取得行政許可後方可經營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二,網絡商品交易和服務不是以自然人的身份和形式而是以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登記的組織形式進行的。
所以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自然人開網店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參考資料: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令第60號《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設立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有限公司應當有相應的企業住所。
開網店有多種組織形式,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公司等。辦理營業執照的程序如下:申請人向登記大廳或個體工商戶所轄工商所提出申請——登記部門受理——準予登記決定——核發執照。
登記營業執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等。,辦理營業執照需要相關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