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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小吃店需要什麽證件

法律分析:開小吃店需要:1.帶上身份證復印件、餐廳產權證明復印件、租房合同復印件去當地工商部門核準名稱——餐廳名字。2.帶上身份證復印件、餐廳產權證明復印件、租房合同復印件和從工商局拿到的名稱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分別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公***場所衛生許可證。3.帶上1寸照片、身份證復印件、餐廳產權證明復印件、租房合同復印件、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公***場所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名稱核準通知書原件回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4.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 個體工商戶的註冊、變更和註銷登記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本辦法辦理。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是個體工商戶的登記管理機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主管全國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為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工商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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