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收取現金,即使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用現金或者現金支票結算的。但是如果交易金額較大,建議用銀行存款收或付款較為妥當,因為財務制度規定超過1000元以上的業務需用銀行存款。
增值稅專用發票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區別具體如下:
1、性質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將除商業零售以外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和管理;
2、簡稱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簡稱專票,增值稅普通發票俗稱壹機多票;
3、分類不同:增值稅普通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別的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兩聯,發票聯和記賬聯;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體、欄次、內容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壹致,按發票聯次分為兩聯票和五聯票兩種;
4、作用不同:對於開票企業則沒有區別,不管是哪類票都要繳納銷項增值稅,但對於受票企業,只要增值專用發票才可以抵扣,普通發票則不可以;
5、開票資質不同:只有壹般納稅人才有資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企業則只能開具普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條 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壹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