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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呂梁市臨縣中小學教師“回引計劃”公告【30人】

壹、回引對象

 1.義務教育學校教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縣外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1)具有臨縣戶籍或原臨縣戶籍。

 (2)其父母(含嶽父母)、配偶為臨縣戶籍或臨縣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

 2.普通高中學校教師

 具有研究生學歷或教育部直屬六所師範院校本科師範類畢業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戶籍不限)。

 二、回引數量及科目

 本次回引教師50名,其中義務教育階段教師20名,科目不限。普通高中教師30名,回引崗位計劃詳見《臨縣普通高中教師回引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違紀行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取得對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大學本科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調回臨縣。

 四、回引程序

 (壹)發布公告

 2021年11月8日縣中小學教師回引工作領導組在呂梁人事人才網、臨縣電視臺、臨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教師回引計劃公告。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2021年11月15日8:00--2021年11月19日18:00,符合條件的人員,在呂梁人事人才網報名,並據實填寫《臨縣中小學教師回引計劃個人申請表》(附件2),並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紅底免冠正面電子照片(電子照片應為JPG或JPEG格式、30KB以內)。

 (三)資格審查

 教師回引計劃實行全程資格審查,凡提交的信息不準確、不真實、故意隱瞞有關情況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其回引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自行承擔,並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11月15日9:00至2021年11月21日18:00。

 資格初審在網上進行,由回引工作領導組確定專人負責,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回引方案規定的回引對象和資格條件,並在網上確認。

 報名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後2個工作日內,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請下載並彩色打印《臨縣中小學教師回引計劃個人申請表》(壹式三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回引工作領導組組織專人在指定地點和規定時間內進行,對初審確認回引對象的相關證件進行現場審查。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第壹學歷、學歷)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聘任證原件和復印件。

 (5)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調回臨縣的證明。

 (6)如父母(含嶽父母)或配偶屬臨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提供父母(含嶽父母)或配偶單位及主管部門的證明。

 (7)如父母(含嶽父母)或配偶為臨縣戶籍的,需提供相關人員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面試

 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分講課和答辯,講課和答辯總分為100分,其中講課60分,答辯40分。講課和答辯總得分低於60分不予回引。講課和答辯委托第三方進行,采取評委現場打分亮分的辦法,面試教師最後得分為去掉壹個分和壹個最低分,取評委打分的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如果出現相同分數按講課成績排名。面試完畢後當天公示教師講課和答辯分數。

 (五)確定考察人選

 依據面試成績按回引崗位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1.義務教育學校回引教師按所有學科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考察人選。

 2.普通高中學校回引教師按回引崗位分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考察人選。

 (六)考察

 由回引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教學能力、教學成績、遵紀守法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回引。

 (七)體檢

 對經過考察合格的人員,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由縣教科局組織在縣級醫院進行體檢。

 (八)發函商調

 對經過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回引教師,報縣委編委會通過後,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九)崗位安排

 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按照職稱崗位、城鄉區域、學段科目等條件對等安排的原則,結合我縣中小學教師編制空缺情況,由縣教科局將回引人員安排到相應的壹線教學崗位。普通高中教師,按照報名回引的學校崗位安排。

 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五、組織領導

 為保證中小學教師回引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縣中小學教師回引工作領導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次回引事宜。

 六、疫情防控

 回引教師在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時還須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回引教師要做好個人防護,自備壹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驗、資格復審、面試和體檢時按要求及時摘除口罩外,其余時間要全程佩戴口罩。

 2.回引教師在進行資格復審和進入面試考場前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溫測試,並提供前壹天彩色打印的“健康碼”、“行程碼”、和新冠疫苗接種憑證及《臨縣中小學教師回引健康管理信息書》(附件3)(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教師還需出示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報告)。“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正常者、書所填信息無異常和疫苗接種憑證齊全者,可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無法提供的教師,不能參加。

 回引教師須遵守國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凡違反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壹經查實不予回引,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根據國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動態規定,必要時將對資格復審和面試等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回引教師隨時關註呂梁人事人才網和臨縣人民政府網相關公告。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臨縣中小學教師回引工作領導組另行制定補充辦法,並負責實施、解釋。

 1:臨縣普通高中教師回引崗位計劃表.doc

 2:臨縣中小學教師回引計劃個人申請表.doc

 3:臨縣中小學教師回引健康管理信息書.doc

 臨縣中小學教師回引工作領導組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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