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臨沂郯城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術條件、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4、國家計劃招收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年齡不限;其他報考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5月5日以後出生,1978);
5、國家計劃招收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考生,不限戶籍;其他報考人員須具有臨沂戶口(須在2014年5月5日前落戶)或臨沂生源(除非崗位對戶口或生源另有要求),或在2014年5月5日前在郯城縣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6.留學回國人員的申請必須是教育部承認的具有同等學力和學位;
7.應聘的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於5月5日2014報考。
日前,他獲得了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應屆畢業生指1,2065438年8月至31,2014年7月畢業的人員;“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期滿後1年內取得證書的誌願者,申請時登記為應屆畢業生;中央和省實施的“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後,按非應屆畢業生進行登記。
在職職工求職的,應當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者單位同意其求職的證明。定向、委托培養的畢業生提出申請,必須征得定向、委托培養單位的同意。報考非普通教師崗位的未就業師範畢業生,須征得學生所在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並出具書面證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郯城縣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現役軍人、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2以來在各類人事考試中被通報嚴重違紀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不能參加報考。其中,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其取得的學歷進行報考。考生不能報考有親屬應當回避的職位。
中央、省“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等計劃及其他基層項目人員(須為臨沂市在校學生或在臨沂市從事基層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並考核合格。3年內(參考2010和20168)具體職位見附件。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相關政策,不再加分。已享受就業優惠政策的,不得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如有疑問,請向中國公立教育企業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