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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納入稅務代理範圍的業務事項有

稅務代理的業務範圍包括:業務範圍主要包括: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註銷稅務登記手續;

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

3、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4、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5、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6、制作涉稅文書;

7、開展稅務咨詢、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務;

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9、審查納稅情況;

10、辦理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

11、利用主機***享服務系統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2、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電子稅務局申報稅流程如下:

1、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點擊“我要辦稅”,來到登錄的界面,輸入登錄名及密碼登錄;

2、登錄進入稅務局網站後,在界面中點擊“我要辦稅”欄目;

3、在“我要辦稅”項目的下方,找到“稅費申報及繳納”,點擊進入;

4、來到按期應申報界面,這裏顯示了要申報的項目,拉向右側,就會看到“填寫申報表”的按鈕;

5、點擊“填寫申報表”,彈出請選擇申報方式。分在線和離線,點擊後面的申報;

6、再次彈出提示詢問本月是否存在發生應稅行為且有扣除項目,選擇是或否,再點擊進入申報表;

7、彈出提示信息,即申報系統會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但過程會有些提示信息,點擊確定即可;

8、接下來就進入報表填寫,按照公司的數據進行如實填寫後提交即可。

綜上所述,納稅申報(含退稅退庫申請)、減免稅資料準備與提交、所得稅匯算清繳、土地增值稅清算、註銷或地址變更的稅務清算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對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外,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繳納;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扣押後繳納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扣押,並歸還所扣押的商品、貨物;扣押後仍不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拍賣所扣押的商品、貨物,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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