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B不想承擔這個維護費。畢竟是A的問題,B讓A承擔這個成本也是合理的。
實踐中如何處理這件事?
其實財務怎麽處理,取決於業務怎麽操作。會計是經濟業務活動的真實反映。如果要改變會計核算,應該從源頭開始,也就是從安排業務活動開始,而不是等業務發生了再去想辦法改變會計核算方法。
這位讀者的案例,即B公司自行維修,或者找C公司維修,維修費用由B公司自行承擔,以B為主體,與A無關..
事後,B要求A進行索賠,並賠償可觀的維修費用。實際操作中,這部分可能會直接從之前的付款中扣除。
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商業安排的本質是什麽?本質是賣方向買方支付賠償金。
怎麽處理?
對B公司而言,其代扣(代收)的債權款項並未向a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根據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財稅[2065 438+06]36號的規定,不屬於增值稅征收範圍,不征收增值稅。
只需將扣除(收取)的索賠款作為采購商品的抵扣,沖減相關產品的采購成本即可。
對賣方A來說,因所售商品質量不合格而得到的賠償可以作為銷售折扣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貼現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銷售方可以按照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會計處理(銷售折扣):
(1)實現銷售時: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銷售折扣發生時:
借方:主營業務收入
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b會計處理(銷售折扣),獲得紅字發票: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貸款: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這種處理方式相對簡單合理,也符合買方直接從貨款中扣除相關質量賠償的商業本質。
當然,這種方式也需要雙方簽訂銷售折扣協議,作為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抵扣收入的證明。
現實中還有其他情況,比如買方不接受紅字發票的行為。
比如這種情況下,買家自行維修商品,或者委托C公司維修產品。這時候就要找A收款,但是不接受A開具紅字發票。那麽,財務應該如何處理呢?
這種情況下的商業模式應視為買方B反向向A提供了應稅服務,從A處收到(或扣繳)的報酬應向A開具發票..
會計處理:
(1)實現銷售時: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從B處收到發票: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三)實際扣除時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賬款
b .會計處理、發票開具: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實際扣除時間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