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回答起來比較麻煩。
對於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扣繳義務人采用累計預扣法按月預扣預繳,即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每月按照5000元減除)、累計專項扣除(五險壹金個人繳納部分)、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然後,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壹(見下表),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對於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八百元或者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見下表),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對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或者偶然所得,由扣繳義務人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時,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繳稅款。
其中,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