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下列印刷、制作業務執行增值稅百分之百先征後退的政策:
1、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業務;
2、列入本公告附件3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
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百分之百先征後退的政策:
1、中國***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工會、***青團、婦聯、殘聯、科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新華社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軍事部門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上述各級組織不含其所屬部門。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增值稅先征後退範圍掌握在壹個單位壹份報紙和壹份期刊以內;
2、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中小學的學生教科書;
3、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
4、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圖書和盲文期刊;
6、經批準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註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公告附件1的圖書、報紙和期刊。
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後退百分之五十的政策:
1、各類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壹條第壹項規定執行增值稅百分之百先征後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公告附件2的報紙。
已按軟件產品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的電子出版物不得再按本公告申請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
本公告規定的各項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由財政監管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稅制改革後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後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七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制。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