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支付業務中的外匯資金流動,不可避免地涉及結售匯和收付匯。
擴展數據
支付機構對跨境電子商務中參與外匯支付業務的客戶采取實名認證制度,嚴格審查客戶身份信息的真實性。支付機構應當在完成支付前,通過有效方式驗證銀行支付賬戶的賬戶持有人信息與客戶身份信息的壹致性。
支付機構只為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跨境外匯支付服務,包括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跨境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交易,不得開展非外匯支付業務。客戶外匯儲備賬戶內的資金與支付機構的自有外匯資金應當嚴格分開管理,不得混合使用。自有外匯收支的使用應遵循現行的事業單位外匯管理規定。
支付機構可以為客戶集中辦理收付匯、結售匯業務,但應當逐筆還原交易信息,平衡收付匯和結售匯,不得做外匯。機構應在日內辦理結售匯業務,並根據與客戶的約定或實際交易情況及時向客戶付款,不得故意拖延付款。
支付機構在跨境電子商務中提供外匯支付服務時,可以接受客戶的人民幣或自有外匯支付給。支付機構劃轉外匯時,銀行應要求其提供包括交易金額、支付機構名稱等信息的網上交易真實性證明材料,核對金額和支付機構戶名後辦理,並在交易附言中標註“跨境外匯互聯網支付劃轉”字樣。
百度百科-支付機構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試點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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