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蘭州新區稅收優惠政策

蘭州新區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解析:稅收優惠是指國家運用稅收政策,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的,減輕或者免除特定企業和納稅對象某壹部分稅收負擔的措施。新企業所得稅法統壹了優惠政策,實行“行業優惠為主,地區優惠為輔”的新稅收優惠制度。新所得稅法通過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重大調整,有效改變了企業間稅負不均的現象,其實施給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制度帶來了巨大變化。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成本。創新成本是與創新有關的各種投入,包括人工成本、資金和設備。稅收可以以資金的形式影響其中的每壹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可以影響人力資本成本,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可以影響企業整體經濟利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可以影響設備折舊,這些都以現金的形式對企業產生影響,從而降低企業的投入成本,在壹定程度上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稅收優惠政策提高了企業的預期收益。創新就是企業找到行業戰略定位空間的空缺,填補這個空缺,並使之發展成為大眾市場,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然而,由於企業開展戰略創新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它往往成為制約企業進行戰略創新決策的重要因素。在給定的風險條件下,人們往往追求更高的預期收益率。稅收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或按壹定比例減少,這將降低戰略創新的風險,提高企業的預期收益,企業將積極進行戰略創新,並傾向於轉移到有風險的戰略創新投資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征收、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條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作出的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予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無效。

  • 上一篇:庫存商品報損稅務認定
  • 下一篇:歷史上和珅到底是怎麽樣的人?是清還是貪?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