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壹條的相關規定,申請人在提交勞動仲裁並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後,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撤回仲裁申請。具體條款如下:
第四十壹條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解決爭議。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二、如何撤銷向勞動部門的申訴。
投訴不能撤回;
但妳可以向勞動部門出具書面解釋:
1.投訴之前妳沒有和用人單位協調好;
2.現在,妳和用人單位已經協調處理完投訴;
3.感謝勞動部門受理投訴。
壹般來說,勞動部門不會再追究此事,所以不用擔心。
3.勞動局的投訴可以電話撤銷嗎?
勞動局的投訴可以電話撤銷,勞動局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調查。
相關問題4。勞動監察投訴怎麽撤銷?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的具體內容是:
(1)用人單位招聘(聘用)員工;
(二)勞動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三)用人單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的情況;
(四)企業遵守國家工資總額宏觀調控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
(6)用人單位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經營者的收入;
(八)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九)用人單位遵守員工福利規定的情況;
(10)用人單位遵守職業技能開發規定的情況;
(11)用人單位遵守殘疾人勞動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
(12)社會勞務中介機構、社會培訓機構遵守相關規定的情況;
(13)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管理規章制度;
(1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由上可知,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但壹般來說,勞動部門對企業的投訴不能撤銷,但可以出具相關材料。壹般勞動部門不會再追究此事。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咨詢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