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與勞動者協商,代扣代繳並支付給勞動者。
經濟補償金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經濟補償金個人所得稅= {(經濟補償金總收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本單位工作年限-個人所得稅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
1.對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壹次性經濟補償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考慮到個人取得的壹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且被辭退者在壹段時間內可能沒有固定收入,個人取得的壹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壹次取得幾個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壹定時間內平均。具體平均方法為:個人取得的壹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以商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超過12的按12計算。
勞動仲裁賠償需要交稅嗎?
稅是要交的,但是要由企業代扣代繳。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行政法規稅法規定的義務。法院是司法強制執行,不是行政強制執行。法院判令企業支付工資,企業按判決支付工資。同時,企業必須執行稅收行政法規,在發放工資時扣除個人所得稅。這是企業必須執行的兩條法律,即執行司法法規和執行行政法規。
司法執法不能代替行政執法。壹般來說,法院判決支付工資,稅法規定支付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所以有兩個部門:法院和稅務局。法院可以判令妳支付工資不扣繳個人所得稅,稅務局實行“扣繳義務人應當扣繳未繳稅款,扣繳義務人應當繳納未繳稅款及相應的滯納金或者罰款。”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第十壹條也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扣繳未繳的稅款,扣繳義務人應當繳納未繳的稅款、稅款和相應的滯納金或者罰款。”
勞動仲裁賠償個稅如何申報?首先,根據邊肖解釋的信息,通過勞動仲裁獲得的賠償金額可以計算為工資或薪金。其次,個人所得稅的申報還是需要企業代扣代繳的。如果妳對上面解釋的信息不滿意,妳可以在這個網站上搜索。這裏有很多會計資料可以免費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