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賴是什麽意思?
在法律界,“老賴”指的是“失信者”,所以“被執行人”不能完全等同於“失信者”。也就是說,如果被執行人有壹定的失信行為,就會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大家所說的“老賴”。
老賴是什麽意思?對老賴有什麽限制?
第二,對老賴有什麽限制?
1,限制高消費指令
壹旦債權人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的命令,債務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及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
(三)購買房地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的;
(4)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置非營運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私立學校,收費高;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及以上座位以及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對出國的限制
外國人和中國公民有未了結的民商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采取措施限制其離開內地。
3.網購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 *征信簽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 *信用將聯合淘寶、天貓、車置寶、趣分期等應用平臺,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對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中的失信者進行全面約束。
4.不做老板、董事、監事、高級經理。
2015至12有償還能力但拒絕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的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擔任全國範圍內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限制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和其他招標從業人員的招標活動。
2016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改委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對招標投標活動中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懲戒的通知》,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代理活動、評標活動、招投標活動進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