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現實行:累計預扣法,即以1至當月的累計收入,減去累計免稅收入、累計費用扣除(5000×月)、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及其他依法確定的扣除,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相應稅率計算累計預扣稅額,減去上月累計預繳稅額。
二、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工薪所得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壹金”-扣除項目-相關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第三,例如:
假設某員工6月5438+10月工資收入為16000元,2月工資收入為21000元。如果員工有住房貸款利息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每月定額扣除3000元,員工每月三險壹金1000元,那麽應該扣繳65438的6月和2月工資。
6月1和6月1的工資代扣所得稅為:(16000-5000-1000-3000)×3% = 210元。
2.6-2月累計工資應扣繳的稅款為:(16000+21000-5000×2-1000×2-3000×2)×3% = 570元。
3.6月工資5438+0扣除代扣所得稅後,2月工資代扣所得稅為:570-210=360元。
第四,從上面可以看出,兩個月工資合並申報不會導致多付或少付。
五、稅率表:
第六,相關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2018.12.20發布《關於新個人所得稅法銜接若幹問題的公告》。對於工薪階層最關心的工資、薪金所得納稅問題,今後扣繳義務人在向居民個人發放工資、薪金所得時仍將代扣代繳,所有從業人員將按月申請全額扣繳申報。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明年6月5438+10月1起施行。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新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後,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其中,明確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采用累計預扣法代扣代繳;對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在基本改變現行規定的基礎上,實行代扣代繳。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中征管銜接若幹問題的公告
為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個人所得稅法》),現將新《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後,扣繳義務人對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公告如下:
壹、居民個人代扣代繳預交方式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時,應當按照下列方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見附件1)。年度預扣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壹致的,居民個人應於每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壹)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扣繳法計算扣繳稅款,並按月申報全部職工全額扣繳。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扣繳稅額=(累計扣繳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率-速算扣除)-累計減免稅額-累計扣繳稅額。
累計預扣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費用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費用累計扣除額按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至本月在本單位任職的月數計算。
在上述公式中,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扣繳率和速算扣除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率表1》(見附件2)計算。
(二)對支付給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具體代扣代繳方式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減除費用後的余額。其中,稿酬所得金額減少70%。
費用扣除: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費用扣除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按20%計算扣除費用。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項所得的金額為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至40%的超額累進扣繳率(見附件2《個人所得稅扣繳率表2》),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扣繳率。
勞務報酬所得預扣稅=預扣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稅率-速算扣除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扣繳稅款=扣繳應納稅所得額×20%。
第二,非居民個人的扣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下列方式按月或者按季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按月換算後適用非居民個人月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見附件2個人所得稅稅率表3)。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收入減去20%費用後的余額。稿酬所得數額應減少70%。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
本公告自2019 10 1起施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