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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被原單位掛財務部經理壹職在稅局,有什麽風險

離職後被原單位掛財務部經理壹職在稅局,有什麽風險

呵呵

涉稅風險啊

萬壹有事 財務經理當然要擔責

繪計離職後把原單位公款轉到稅務局違法嗎

單位統計工作人員,沒有經過公司也許或者稅務申報規定,就把h公司公款轉移到稅務局的,公司可以起訴勞動者。

會計離職後把原單位公款轉到稅務局屬於破壞用人單位的生產運營秩序,若因此給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余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後原單位財務遲遲不給轉移公積金怎麽辦

勞動者在單位離職,那麽單位不開具提取公積金證明或者轉移公積金證明,就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要求單位按期開具證明。

離職後,原單位會辦理社保轉出麽

會的,如果是下壹公司給妳交社保的話,就自動續保了,個人不用管。如果跨市跨省轉移需要上家公司出證明

原單位的財務部門能查到已離職員工的個人所得稅賬號嗎

樓上說的可能有點絕對了。但確實有可能從稅務部門查到。有些地方稅務部門不要求每次申報時提供詳細的代扣代繳的情況,但單位財務部門有詳細的記錄。

離職後應該在原單位完善什麽手續?

離職以後,無論是主動辭職,還是合同到期,或者雙方協商,都應該讓單位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並按規定辦理檔案的轉移手續和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並做好工作交接。有違約金或者經濟補償金的,及時支付或領取。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離職後原單位遲遲不給開具離職證明怎麽辦

勞動合同法有如下條款供妳參考: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仲裁的部分條款,妳也可以參考壹下:

4、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離職後原單位多久才能停交社保

辦理離職手續當月,只能終止下壹個月的社保。但作為勞動者,離職後,要辦理社保轉移手續,自己繳納社保,不然,醫保卡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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