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的成立不是壹蹴而就的,而是壹個漸進的過程。1858年,英法聯軍攻陷大沽,清廷被迫簽訂天津條約及其附件約通商章程善後條約:海關稅則。1859年初,兩江總督何桂清任命李泰國為各海關總稅務司。在剛就任總稅務司時,他只控制江海關的對外收稅,但很快他就開始構建以稅務司為核心的海關體系,試圖把所有的新海關都置於總稅務司的控制之下。1859年10月,新月新館和潮新館在李泰國成立。他還開始制定稅務總局的人員編制和預算。按照李泰國的設想,總稅務司包括總稅務司壹名、委員若幹名、副主筆壹名、國內寫作教師三名、軍官十名,工資支出***計25920兩。1861年,赫德開始擔任李泰國稅務總局代理局長,並在每個港口設立了11個新的海關辦事處。自1864年開始,稅務總局的名稱被正式使用,並壹直延續至今。這壹名稱的使用也標誌著稅務總局的最終形成。
稅務總局原設在上海。自1865年冬以來,稅務總局局長赫德壹直活躍在北京。因此,從這壹年起,稅務總局也遷到北京工作,直到1929年。在京期間,稅務總局經歷了赫德、裴世凱、安格連、易四個稅務總局。其中赫德在位時間最長,他掌控中國海關長達半個世紀。稅務總局雖然主管關稅征收,但也幹預中國的外交活動。比如1885年赫德插手中法談判,導致中法戰爭中國不敗。1886年,赫德與英國外交部合謀,迫使清政府簽訂緬甸條款,使中國付出了緬甸的代價。此外,稅務總局還處理洋務,尤其是郵政。1996年,清廷正式委托稅務總局處理中國郵政,郵政總局設在稅務總局,赫德為郵政總局。就這樣,中國近代的郵政事業逐漸起步。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下令稅務總局遷至南京,但由於稅務總局的抵制,實際上還是遷到了上海。1949年,中華人民***和國成立,稅務總局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