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遊仙區黨風廉政建設簽字認可實施辦公室(試行)第二章總則第二條根據《* * *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四川省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川委辦[2014]20號),制定本辦公室。這個辦公室簽字背書,就是黨組織負責,紀檢組織負責,就是黨風。報告、記錄、資料、電介質等載體的簽名表示同意相關事項並願意承擔擔保責任。第三條黨組織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紀檢組織負責積極履行監督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落實主體責任監督制度。第二章實施範圍第四條黨委(黨組、黨工委)發布、報告和宣傳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文件和報告。記錄和材料必須簽名並加蓋黨組織公章。必要時由紀檢組織負責* * *以紀委(紀檢組、紀檢委、紀檢監察)名義下發、上報、公布的文件、報告、報表、材料,必須有紀檢組織的簽名並加蓋公章。第五條黨組織負責本部門文件的簽批: (壹)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責任書;(二)黨風廉政建設或懲防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目標任務、宣傳教育、調查研究、社會評價等文件;(三)作風建設、紀律工作落實情況、總結報告;(4)推進主動預防、系統治理情況匯報,廉潔預警整改情況匯報,區紀委專項約談告誡情況匯報;(五)黨委(黨組、黨工委)領導班子及成員述職報告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報告;(六)以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或者懲治和預防腐敗領導小組名義起草文件;(七)重要決策、幹部選拔、財政支持等決策過程、議定事項的相關記錄和文件;(八)重大事項報告和廉政情況報告;(9)需要簽署文件。第六條紀檢組織負責本部門文件的簽批: (壹)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目標責任書;(2)違紀違規問題線索舉報;(三)案件查辦、作風監督、警示教育等紀檢監察業務安排和部署推進及情況總結報告;(4)黨員權利投訴處理情況報告;(五)紀檢組織和責任人述職述廉情況;(六)區紀委專項約談、誡勉談話整改報告;(七)重要決策、幹部選拔、財政支持等決策過程、議定事項的相關記錄和文件;(八)重大事項報告和廉政情況報告;(九)需要簽署的文件第七條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負責解釋、核實需要簽署的文件,並對簽署的文件負責;黨組織負責,紀檢組織負責,拒不承認事實真相或者懷疑可以廉潔的,在有關文件上簽字並書面報告原因。第三章實施程序第八條簽字背書前,黨組織和紀檢組織必須核實確認是否存在違反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並保留核實底稿。第九條黨組織負責、紀檢組織負責,采取列席會議、調查取證、實際走訪的形式。核實簽字背書,需要請有關機構協助核實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文件和函件。第十條背書的簽名和背書指附錄範本。背書情況比較復雜。附頁詳細說明,簽註文件附有簽名和簽註各兩份,保存在本單位檔案中。第十條簽字背書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負責對背書事項進行持續跟蹤,對偏離預定計劃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廉政銀行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線索並向區紀委監察局報告第十二條紀委監察局追究黨組織責任,紀檢組織負責按規定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程序性證據經查證屬實的,免除相關責任部門或者全部責任。第四章辦理辦公室第十三條區紀委監察局遊仙區監察單位負責人簽字背書制度。紀檢組織負責簽署和認可事項。黨風廉政建設存在問題的,依據《黨的紀律部門工作條例》的連帶責任和遊仙區案件雙查的有關規定,追究簽字人、背書人的責任。第十五條取消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簽批制度,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績效管理。應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簽字背書制度,未履行責任的,黨風廉政建設問題由黨組織負責,紀檢組織根據加重情節負責處理。第五章附則第十六條本辦公室適用於遊仙區黨政機關、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村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實施第十七條介簽的具體辦公室由社區參照本辦公室另行規定。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區紀委監察局負責解釋。第十九條本辦公室自201410 10月15日起實行遊仙區黨風廉政建設簽字背書,編號:單位之間存根背書由負責的黨組織負責。紀檢組織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核查程序是否履行,是否發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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