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廉租住房的具體流程:
1,拿表格填表格
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領取《城鎮居民申請廉租房核對表》(以下簡稱《核對表》),並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申請家庭成員的單位應向家庭成員出具住房和收入證明(退休人員以養老金證明計算收入,失業人員以失業保險金計算收入),並在審批表相應欄目簽字蓋章。
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通過戶籍調查、鄰裏訪問、信函等方式核定其住房和收入,並簽署意見蓋章。
2.提交材料
家庭成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家庭,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提交必要的申請材料及復印件,所需復印件壹式三份。
申請家庭必須做出說明,同意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家庭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進行調查。從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如工商、稅務、交通等。)和公/私機構(如銀行、證券交易所、車管所等。),並索要相關證明。
3.初審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受理申請人受理後,將對其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初審主要包括審核材料、入戶調查、組織評議和公示等程序。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申請家庭《審批表》上簽署初審意見,提出初步分配方案,將申請家庭信息錄入申請審核管理系統,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家庭書面申請材料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通過公示提出異議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在10日內完成審核,並書面告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理由;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按上述處理。
4.回顧
對審核和公示無異議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確定申請家庭資格,在申請家庭申請表上簽字蓋章,並在2個工作日內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如有異議,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在10日內進行審核,並書面告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理由;符合條件的,按上述條件辦理。
5.提出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並在2個工作日內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備案通知書。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城市廉租住房資格審核和租賃通知書》。
6.租賃/等待
符合條件的租賃補貼家庭可持《尋找租賃房源通知書》,與住宅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並向戶籍所在區(縣)住宅治安管理部門申報。房客每月領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