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概述:此功能用於印花稅的繳納申報。 1. 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或右上角搜索欄搜索“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搜索欄支持模糊查詢)。 2. 納稅人進行印花稅申報時,應先進行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點擊申報表信息中印花稅的“稅源采集”鏈接後,系統將出現印花稅基礎信息采集表頁面。 3. 選擇正確的稅款所屬期,可以點擊查詢已采集稅源查詢對應稅款所屬期內已采集印花稅稅源信息。 4. 點擊修改或作廢稅源可以對選中的稅源信息進行修改或作廢。 5. 點擊新增稅源,選擇正確的稅款所屬時期,進入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頁面。納稅人根據實際業務情況自行填寫稅源表信息。 6. 點擊重新提取認定信息,如果已有認定的印花稅稅種信息,系統按照納稅期限自動帶出稅款所屬期起止,不可修改,並自動帶出已認定的按期匯總的應申報印花稅稅目,納稅人自行填寫各稅目應稅信息及減免信息。 7. 如果未認定印花稅稅種信息,可以進行按次申報,稅款所屬期默認為當天,且可修改,自行增行選擇申報稅目。 8. 如果納稅人采集稅源信息後,修改了印花稅認定信息,可以點擊重新提取認定信息獲取最新的認定信息。填寫完畢後,點擊檢查,系統提示“恭喜妳,通過本地檢查!”。 9. 點擊提交,系統提示“稅源采集成功”,點擊確定。點擊左上角返回,返回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界面。 10. 選擇正確的所屬期,選中印花稅申報表信息,點擊選擇未申報稅源。 11. 系統自動彈出已經采集過的稅源信息,選中需要申報的稅源信息,點擊確定。 12. 點擊左上角下壹步,跳轉至“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表”。 13. 確認申報數據無誤後,點擊保存、檢查、申報完成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 1.納稅人進行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按期申報的,需先完成稅(費)種認定。 2. 印花稅同壹征收品目同壹所屬期按月按次的兩條稅源信息不能同時存在。 3. 既享受印花稅小微普惠減免又疊加享受其他減免的情況在稅源采集環節選擇減免性質代碼和項目名稱,系統自動計算減免稅額。在綜合納稅申報時,享受小微普惠減免。 4. 在同壹所屬期內按期申報不能重復采集,只能更正采集信息。同壹所屬期內按次申報可以重復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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