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檔案、財務、建議(提案)辦理、安全保衛、資產管理等機關的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應急管理、督查督辦、政務協調等工作。
(2)計劃財務部。
擬訂全市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配置和整合教育資源,調整學校網絡布局;負責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報告和發布;協調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制定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制定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的政策措施;負責市級以下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結構的調整;負責組織編制直屬單位年度教育支出預算和決算;負責直屬單位基建和校舍維修項目的資金分配、設計、審批、組織招標、施工管理、竣工驗收和決算;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財務審計;負責直屬單位物資政府采購,指導全市學校校園綠化美化、校舍建設管理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的實施;負責協調工商、稅務、物價和財政檢查。
(3)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各級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負責直屬單位教師的調配和獎懲;負責局級以下公務員的考核管理。
(4)基礎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全市基礎教育;重點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制定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市中小學思想道德教育、學前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特殊教育和工讀教育;負責中小學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和圖書、資料、教學儀器設備的提供;負責學籍管理、初高中招生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全市初高中學業考試;指導和管理教材的編寫和使用;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研究、教學和科研工作;管理和指導社會力量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工作;協調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5)體育健康藝術教育板塊。
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制定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協調和指導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負責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活動的組織、管理和評價,大型活動的策劃和組織;負責學校衛生檢查。
(6)職業和成人教育科。
貫徹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制定全市職業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職業教育培訓資源的統籌規劃、配置和協調;負責中等職業和成人學校招生就業指導、學籍管理、專業基礎和技能考核;負責專業教師的培訓和崗位技能的考核;制定全市成人社區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機構的管理和指導以及職業證書考試;負責農村職業和成人教育改革和農村實用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員工的教育和職業技術;負責消除年輕人中的文盲;指導職業、成人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
(七)遼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導的規範性文件、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組織督學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綜合指導、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導縣、區教育督導工作;完成重要會議材料和重要工作督查報告的起草工作。
(八)政策法規司(行政審批處)。
負責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對重大問題進行政策研究;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教育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執行教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學校計劃生育和愛國衛生工作。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教育行政管理中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探索、論證、審查和上報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許可的發放;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由教育行政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9)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直屬單位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統壹直屬單位黨組織之間的關系;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培養、選拔、任免、培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工會、* *共青團、婦聯、統戰、離退休幹部、老科協、工信委、紅十字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