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單位上班,還是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自由職業者,只要取得應稅所得,就應納繳納個人所得稅。自由職業者如何納稅具體情況分為:1. 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2. 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壹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3. 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稱生產、經營所得)的,向其中壹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4. 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壹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三條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註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