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社保可以選擇按月交,也可以選擇按年交。按年繳納的話,需要壹次性支付壹年的社保費用,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來說繳費的壓力比較大。.而按月繳納的話,可以平攤繳費金額,緩解繳費壓力。不過兩種繳費模式各有優劣,按年繳費雖然繳費壓力大,但是壹年只要繳費壹次,可以避免斷交的情況。按月繳費每月都要在有效時間內繳費,錯過時間就會形成斷交。
壹、繳費範圍
本通告所稱靈活就業人員包括以個人身份參保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單獨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也可以選擇壹並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費。
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人員,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及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費。
二、繳費期限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按月、按季或者按年,於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內通過本通告第四條規定的渠道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費款。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稅務機關停止辦理日常申報繳費及本年度補繳申報。
單獨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在當年壹個年度內均可繳費,養老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三、繳費基數
2021年,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3364元至18969元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為3364元;繳納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費每季度首月繳費標準為21元/月,其他月份繳費標準為22元/月。
2021年度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人員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基數為3364元;繳納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費每季度首月繳費標準為21元/月,其他月份繳費標準為22元/月。
四、繳費渠道
(壹)線上渠道
征收期限內,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電子稅務局網站,或下載註冊“天津稅務”手機APP,通過自然人登錄方式,自助申報,並選擇通過銀聯、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完成繳費。
(二)線下渠道
1.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到街鎮黨群服務中心辦理申報手續,持開具的《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通知單》(以下簡稱《繳費通知單》)到稅務機關協議商業銀行繳費。
2.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持開具的《繳費通知單》到稅務機關協議商業銀行繳費,也可在辦稅服務廳通過POS機刷卡方式繳費。
3.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跨年補繳、退後補足醫療年限、調整基數補征集、退休改在職後補繳費等人員需要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街鎮黨群服務中心核定應繳費信息後,持出具的《天津市社會保險經辦告知單》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通過POS機刷卡方式申報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