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養老保險,有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這兩種,提到職工養老保險,可能大部分人想到的就是,那些有工作單位的人,這些人的養老保險,自己只需要繳納壹小部分就可以了,因為大部分都是由單位給妳繳納的。可能大家提到職工養老保險,會忽略壹群人,那就是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他們在繳納社保的時候,所有的費用都是由自己全部承擔的。可以說相比於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的壓力會更大壹些。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和職工養老金是壹樣的,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
基礎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1+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計發月數。
通常情況,是根據自己的繳費總額的三分之二來進行補貼的,如果說妳按照60%來參保,那麽就相當於壹年大概是1萬塊錢左右的費用,享受2/3大概是70%左右,那麽妳就可以享受到7000塊錢的補貼。
但如果說,妳將自己的繳費指數從60%提高到了100%。相應的繳費水平也會有所提高,那麽1萬塊錢可能就變成了18,000塊錢。我們再來看18,000塊錢的70%。大概是12,600元。所以是不是比起7000元的標準整整多了5600塊錢,這就是自己多能夠享受到的補貼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七條
對未按照規則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出產、運營的交稅人以及臨時從事運營的交稅人,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交稅額,責令交納。
第四十四條
稅務機關依據有利於稅收控管和方便交稅的原則,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則托付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征零散渙散和異地交納的稅收,並發給托付代征證書。
受托單位和人員按照代征證書的要求,以稅務機關的名義依法征收稅款,交稅人不得回絕;交稅人回絕的,受托代征單位和人員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