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在園區內設立小型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目前核定的所得稅在0.5%-2.19%之間,加上今年增值稅1%和附加稅0.06%,綜合稅3%左右。這個政策比較常見,通常是企業為了解決成本會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繳納的所得稅是個人營業所得稅,所以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在繳納個人營業所得稅、增值稅、附加稅後,可以直接從法人的私人卡中提取,無需額外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種是壹般納稅人認可的。
企業可通過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或搬遷享受園區政策。園區內不同行業的所得稅按不同稅率核定。商貿業所得稅核定為1%,其他服務業所得稅核定為2.5%。有些行業還可以享受壹些特殊政策,比如建築業可以在當地設立分支機構直接開展業務,繼續使用總公司的資質。
41%的增值稅地方留成,50%-80%的企業獎勵扶持。
三是壹般納稅人所得稅和增值稅雙重返還稅收政策(地方留成比例高,針對不缺成本和投入的企業)
園區內設立的企業正常納稅後返還。因為這類地區留存企業比例比較高,可以為企業提供滿意的退稅。行業基本不受限制(可再生資源和煤炭均可)
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40%,獎勵扶持50%-80%。
增值稅:50%地方留成,50%-80%獎勵扶持。
第四種是自然人的集合(適合急需成本的企業)
這樣自然人不需要成立公司,直接去稅務局開,只能開普通票,不能開專用票。只需要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不需要到場,額度高,時限快。
壹個自然人壹年最多可以開500萬,壹般在3-5個工作日內,總稅率約2.8%(增值稅按1%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征、緩征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的應納稅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收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沒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扣繳或者代收稅款。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扣繳義務人支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