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環節
1,檢驗數據
檢查納稅人出示的證件是否有效。
2、審核、輸入數據
(1)檢查證件、資料是否齊全有效,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納稅人領購發票種類申請審批表是否齊全準確,印章是否齊全;
(二)審核納稅人《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和《納稅人領購發票種類審批表》的內容與所附材料是否壹致;
(三)紙質資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納稅人補正或者重新填寫;不符合條件的,向納稅人制作《稅務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
(4)符合要求的,通過系統正確錄入《納稅人領購發票種類申請審批表》信息,同時制作《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文書受理回執》(CTAISV2.0)或《稅務文書領取通知書》(CTAISV1.1),提交給納稅人。
3、轉到下壹個環節
審核無誤後,納稅人提交的所有資料將轉入下壹環節。
擴展數據
首次申請領購發票的,應攜帶稅務登記證和發票專用章到辦稅服務廳申請專用票和普通票。經稅務機關批準後,打印《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使用通知書》。
1,憑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使用通知書,到本省中標的涉稅服務公司購買防偽稅控設備或金稅盤480元。
2.憑《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確認表》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及復印件,到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申請,領取發票領購簿,填寫納稅人發票領購票種核定表,申請最高發票金額核定表。
3、符合條件的,廳裏發給通知納稅文件。
4.稅務部門會對該公司進行實地調查,看其是否有能力保管和開具發票,經營是否真實。
5.審核通過後,納稅人的《發票種類核定申請表》傳送至大廳,稅務文書回執通知用於接收審核結果。
6、攜帶稅控設備,在稅務部門辦理初次發放兩證,即可領購專用發票。
百度百科-發票購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