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普通發票行政審批取消和調整後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8〕15號)第壹條規定,普通發票行政審批取消後,將納稅人購買普通發票的審批作為稅務機關的壹項日常發票管理工作。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後,將有資格購買普通發票。不需要行政審批。納稅人可根據業務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普通發票。主管稅務機關接到申請後,應根據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確認納稅人使用的發票種類、頁數、購票數量。確認期為5個工作日。確認後,通知納稅人辦理領購發票。
因此,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不需要辦理行政審批手續。
拿普通發票要帶什麽?
要攜帶的信息如下:
1.發票采購簿。
2.稅控IC卡(壹般納稅人使用)。
3.財務或發票專用章。
4.使用過的發票存根(第壹次購買除外,購買稅控發票攜帶已開具的最後壹份開票聯)。
5.提供最後壹批采購發票的免稅金額和納稅金額以及加蓋公章的最後壹張發票的記賬復印件。
6.發票購買單(加蓋公章)。
7.代理購買發票的委托書和身份證原件。
8.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1.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款項。它是相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言的。
2.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各種款項,除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開具和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外,均為普通發票。
以上介紹了購買普通發票是否需要行政審批,購買普通發票不需要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其實我們只需要充分理解相關概念和內容,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分析方法。各企業部門也可以根據自己企業的具體情況來辦理。如果妳想學習更多關於企業財務的實用技能,可以來找我們的專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