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應當自收到退稅款之日起,在下壹個納稅申報期的城建稅計稅依據中扣除退稅款。
2.退稅額只允許在按照增值稅壹般計算方法確定的城建稅計算基數中扣除。當期未全部扣除的余額,按照規定在以後納稅申報期繼續扣除。
3.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壹般計稅方法糾正和補充此前確定的城建稅計稅依據,允許抵扣未抵扣的退稅金額。二、退稅條件如下:1。2019年4月起,連續6個月增量免稅額大於零,第6個月增量免稅額不低於50萬元;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沒有騙取退稅、出口退稅的法律依據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國家財政部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第壹條城建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為計稅依據。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是指納稅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扣除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期末退還的增值稅後,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加上增值稅留抵額。納稅人應當自收到退稅款之日起,在下壹個納稅申報期的城建稅計稅依據中扣除退稅款。退稅額只允許在按照增值稅壹般計稅方法確定的城建稅計稅依據中扣除。當期未全部扣除的余額,按照規定在以後納稅申報期繼續扣除。註:按照簡單計稅方法支付的增值稅不可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