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退稅做賬務處理如下:
1、計算應收留抵退稅額時候的賬務處理是,
借:應收留抵稅額退稅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2、收到留抵稅額退稅時候的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留抵稅額退稅款。
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的賬務處理,進項稅額留抵在賬務上體現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借方余額,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若賬務上已經結轉到“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增值稅留抵退稅
增值稅,是對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征收的壹種流轉稅。按照壹般計稅方法,增值稅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具體的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其中,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如果當期銷項稅額大於當期進項稅額,抵扣完的剩余部分即為當期需要繳納的增值稅;如果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即形成增值稅留抵稅額。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增值稅留抵稅額有兩種處理方式,既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也可以按規定申請退還。這種依納稅人申請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的方式即增值稅留抵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