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減免稅費的程序:
1.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2.“六稅兩費”針對的稅種: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
3.“六稅兩費”減免方式:可在征稅範圍的50%內減免稅款,也就是我們常說的:
4.“退稅減免”是基於退稅減免的“營業外收入”的正確核算方式:
二、六項稅費減免條件: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宏觀調控的需要確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在稅額50%以內減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2.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及其他地方教育優惠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享受本公告第壹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3.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業,同時符合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300人、總資產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扣除10%至30%後的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免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不動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類似不動產核定。不動產出租的,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第五條下列房產免征房產稅: (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自用的房產;(二)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的單位自用的財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四)個人所有的用於非經營目的的財產;(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地產。
第二條房產稅由房產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的,由管理單位繳納。發放產權的,由抵押權人支付。房產所有人或抵押權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產權未確定、租金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支付。前款所列的財產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抵押權人、財產保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