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納稅是企業的義務和責任,壹個企業在納稅上如果不對國家盡責,私自偷逃稅款,那麽這個企業是毫無誠信可言的。可以確定的是,納稅多是企業實力和經營業績的體現,凡是納稅先進企業,就自然能在消費者心目中樹立起愛國守法、誠實可信的良好形象,人們自然喜歡與這樣的企業談生意、做買賣。事實證明,壹個真正的企業家,絕不會在國家稅收上打折扣,他們會以按時足額納稅為榮,以此在公眾面前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幫助企業更加興旺發達。
美國企業新聞通訊公司報道,阿裏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2005年上繳的稅收為25480萬元,首次跨入稅收億元企業行列,按全年250個工作日計算,成功實現了公司2004年提出的“在2005年要每天納稅100萬元”的目標。
對此,馬雲表示:“依法納稅是企業和公民應盡的義務。”對於企業來說,繳稅是其為國家和社會創造價值的表現,也是對自身成就的肯定。現在企業的納稅意識在不斷提高,阿裏巴巴在2004年就把“壹天納稅100萬元”作為公司未來幾年的經營目標,他們宣稱,沒有“壹天100萬元的稅”,就是對社會沒貢獻。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很多企業雖然明知要依法納稅,卻還是想方設法偷稅逃稅,無視國家稅法。
對於逃稅、漏稅在我國屢禁不止這壹現象,馬雲深惡痛絕。近年來,全國地稅稽查部門在稅務稽查中發現,企業法人指使財務人員做假賬偷逃稅款的現象屢見不鮮,由此觸犯法律被判刑的人員也不少,其中以私營企業尤其突出。
毋庸置疑,企業向政府繳納自己的稅收,不偷稅漏稅是實施企業社會責任的其中最重要的壹條。
在以“新財富觀:社會責任·價值***創”為主題的2006年中國管理100年大會暨“雙十”(十位最聚人氣企業家和十位最具價值經理人)頒獎典禮會議上,馬雲再次闡述了他對社會責任的理解。
馬雲說:“我覺得在中國當代情況下的企業,做好四件事是承擔起社會責任的最好表現:
1、首先是自己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能承擔起社會責任。
2、依法納稅。
壹方面想著避稅,壹方面又想著在年底要捐多少錢,這些人也不少,我們看不起這種人。
3、企業家應該把錢用在擴大經營上,以給大學生提供就業機會。
4、關心慈善和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