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碼上訥河+繳納醫保如何退費

碼上訥河+繳納醫保如何退費

碼上納和繳納醫保退費流程

(壹)受理環節。稅務部門受理繳費人退費申請,對《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表》及提交的資料進行核驗。對資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退回退費申請人,符合要求的,資料原件由稅務部門建檔保存,同時填入《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銜接清冊》,與退費申請人報送的資料復印件壹並定期傳遞同級醫保部門。

(二)退費環節。醫保部門按照同級稅務部門交互的《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銜接清冊》,核實退費人申請擬退費年度醫療待遇享受情況。對已經記錄了醫保個人權益的繳費人,由醫保部門通過線下方式退費,並將退費情況在《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銜接清冊》進行記錄,定期將原件傳遞同級稅務部門。醫保部門留存復印件。繳費人退費後需要再次繳納退費年度的醫療保險費的,由於稅務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暫未實現作廢後重新繳納本年度保險費的功能,為此,需醫保部門通過“特殊繳費業務交互”方式重新推送參保登記信息實現繳費。

(三)退費銷號。醫保部門定期傳遞已將款項退付繳費人的清冊,稅務部門對已退付情況在《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銜接清冊》上進行記錄並妥善保管,待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實現退費功能後進行退費銷號錄入。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退費指南提示如下:

壹、辦理方式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退費業務的受理工作由稅務部門采取線下渠道受理,並進行退費銷號的方式辦理。

二、退費範圍

(壹)繳費人死亡退費。繳費人在集中征繳期內完成繳費後,但尚未進入待遇享受期,發生死亡的。

(二)重復參保退費。繳費人在集中征繳期內完成繳費後,在進入待遇享受期前,因征地、就業或戶口遷移等原因,在本地或其他統籌地區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戶口已遷移至統籌地區外的。

(三)經辦錯誤退費。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在經辦過程中錯錄或誤錄險種、檔次和資助人員類別等情形,導致繳費人參保繳費信息錯誤的,壹律實行先退費再重繳。凡退費重繳的,由醫保部門通過“特殊繳費業務交互”方式重新推送參保登記信息實現繳費。

三、退費時限

(壹)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重復繳納醫療保險費,在未享受退費年度醫療保險待遇的須於保險年度的3月1日前申請退費;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在集中征繳期內繳費後死亡的,其親屬須在退費年度的6月30日前申請退費;

(三)其它情形的退費業務,須在醫療待遇享受起始時間開始前申請退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受理不含2019年4月1日移交前退費申請。逾期不予以受理。

四、退費規則

(壹)當期保險費必須全額退費,不允許申請差額退費。

(二)參保人當期所繳保險費中有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可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壹並退費,也可只申請退補充醫療保險;不允許只退基本醫療保險,保留補充醫療保險。

  • 上一篇:欒慶忠出的書有哪些?
  • 下一篇:沒有營業執照可以開增值稅發票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