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如下:
關於取消和暫停征收壹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蔡水浩
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旅遊局、中國保監會、各省、自治區財政廳(局)、 各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生產建設類新建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根據國務院推進收費改革的部署,我們全面清理了國家和中央部門、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決定取消和停征壹批收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15438+010+1起,在全國範圍內取消和停征3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見附件)。
二、自2016 65438+10月1起,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收取的集體賬戶管理服務費(含服務費)。
三、取消和暫停征收上述費用,有關部門和所屬事業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保證工作正常開展。
四、有關部門和單位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的註銷。清理費收入應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五、各省(區、市)財政、價格部門要抓緊對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取消屬於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壹般管理職能,主要目的是養人,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不合理收費項目。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
六、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本通知的規定,對公告取消和暫停征收的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各級財政、價格部門要加強對本通知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有關規定取消和暫停收取相關收費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65438+2005年9月29日
附件:取消和暫停行政事業性收費(***37項)
壹、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33項)
民政部門
1.簽發(不簽發)婚姻登記紀錄的費用。
財政部
2.註冊資產評估師專業珠寶評估考試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3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試費
4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考試費
5.註冊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及考試費。
6 .助理廣告人、廣告職業資格考試、考試費
7 .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試費
國土資源部
8.土地估價師考試費
9 .土地登記代理職業資格考試、考試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0.房屋租賃費
11.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費和考試費
12.物業經理資格考試及考試費
運輸部
13.磁羅盤校正器考試費
農業部門
14.漁業船舶國籍登記證書費
15.取消漁船註冊的費用
海關署
16.報關員資格考試費用
稅收部門
17.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及考試費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
18.組織機構代碼證費用
19.定期檢驗費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中列支
20.計量認證費
新聞出版廣電部
21.請求延期處理費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費中列支
體育部
22.參加個人和團體的年度註冊費。
23.參賽運動隊和運動員的報名費。
24.俱樂部運動員轉會費
25棋牌武術段位評估費
26.駕駛員等級認可費
27.運動馬匹註冊費
旅遊部門
28.入境簽證費
29 .工農業旅遊示範標誌(含證書)費
30 .星級標誌(含證書)費
成本31。a級旅遊景點標誌(含證書)
中國保監會
32 .精算師資格考試費
地方
33.鐵路護路防衛費
二、暫停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4)
農業部門
1.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費
海關署
2.海關知識產權申請費
林業部
3.森林植物檢疫費
4.野生動物進出口管理費
財政部稅政司關於取消和停止征收壹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解讀
為進壹步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激發創新創業活力,2015年9月29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於取消和暫停征收壹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65 438+05]102號)。現將有關內容解釋如下:
1.問:取消和停征壹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背景是什麽?
答:深化清費改革是減輕企業負擔、鼓勵投資創業、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舉措。也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迫切要求。
2013新壹屆政府成立以來,采取了壹系列清理收費的措施。中央層面取消、停征、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427項,每年可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約6543.8+000億元。在地方層面,本地區設立的大量收費項目也被取消或降低。據統計,僅2014壹年,各省(區、市)就取消了600多項收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10。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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