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買賣房屋需要交哪些稅
出售住房需繳納的稅費:
(1)營業稅:根據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
(2)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隨營業稅征收,計稅金額為營業稅的實際繳納稅額。稅率根據地區劃分別是7%、5%、1%即市區7%、縣城或鎮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1%。
(3)土地增值稅:出售房產屬於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出售方出售的房產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4)印花稅:個人出售房產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屬於“產權轉移書據”征稅項目,按合同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5)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個人購買房產需繳納的稅費:
(1)契稅:根據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義務人。因此,個人購買房產應當繳納契稅。契稅的計稅依據為房產成交價格。契稅適用稅率為3%-5%。
(2)印花稅:不只是房產出賣方要繳納印花稅,房產購買方也應繳納印花稅。出賣雙方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數額和房產出賣方相同。
(3)另外,房產購買方還應對房地產證按件貼花5元。要繳納的稅費也會有所差異,在房屋買賣過程中需要按照當地的管理政策足額繳納稅費,這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條 房地產權利人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依法納稅。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二、辦房屋產權需要哪些材料
辦房屋產權需要的材料如下:
(壹)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銷售統壹發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四)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五)已婚的購房人:
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壹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六)單身的購房人(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1、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我國法律中規定了買賣房屋所需繳的稅收,由於各地的管理政策有所不同,因此所需要繳納的稅費也會有所差異,在房屋買賣過程中需要按照當地的管理政策足額繳納稅費,具體的規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