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開店需要的程序:
第壹步:選擇經營場地(有房產證和租賃合同登記),租賃管理費和印花稅(業主繳納),場地必須有房產證或租賃登記的租賃合同。
第二步:領取營業執照。
去當地工商所辦理工商登記。辦理營業執照時,需要攜帶場所證明(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身份證。
工商局登記帶:身份證、店鋪租賃合同等。壹般準備兩個企業名稱,以防被別人搶先。各地報名費不同,壹般350-550。領證後壹個月內,要去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帶:身份證、執照等。壹般完成後要交360票控卡和報稅證明。壹般對於小企業來說不會太難。
第三步:最好是處理火回復。
第四步:取得營業執照後申請。
1,公章審批,刻章(刻章大概需要80-300元)。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辦理地方稅務登記(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5、辦理國稅登記(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6.辦理社保手續(社保基金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如下:
1,註冊,向工商部門申領個體工商戶登記表;
2、衛生防疫體檢,憑個體工商戶登記表和個人照片做體檢;
3.領取健康證,同時持工商部門的登記表和租房協議,到衛生局下屬的監管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
4、憑衛生許可證、個人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到工商部門辦理正式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第九條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依法進行核實,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予以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國家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