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
登記機關委托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
個體工商戶從事商業經營,壹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二就是進行稅務登記,三就是要有經營的場所,可以是自己的房產或是租賃的鋪面.這是每個經營者都要辦理的事情.企業除此外還要驗資等.商場裏面的商鋪需要辦營業執照其程序如下:
(壹)、辦理無需許可的《個體戶營業執照》,要到轄區工商所申請辦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經營者相片、經營者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營場所證明(房產證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
(二)、辦理涉及許可證(如經營範圍中含有食品批發零售、餐飲)的《個體戶營業執照》,先憑身份證到轄區的工商所預核名稱,憑預核名稱到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取得許可證後,同上述壹樣提交材料,到轄區的工商所辦理執照。
如果經營規模、投資比較大,可申請辦理企業(公司)營業執照,所需要的材料除了上述的以外,主要增加公司章程、股東會議決議、股東認繳資本、填寫名稱預核表及設立登記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