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助繳費;
2、銀行窗口繳費;
3、鄉村金融服務站繳費;
4、稅務部門前臺繳費;
5、簽約扣款繳費。
繳費期開始後,連續參保人員基礎信息,參保縣域、姓名、身份證號碼需變更的,應在繳費前及時到參保所屬醫保經辦部門進行更正。新參保人員應先到所屬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核定後,幼兒園和中小學就讀的外市戶籍學生,需提供學校就讀證明,再選擇上述繳費方式之壹進行繳費。
參保繳費對象為:
1、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範圍為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以外的本市戶籍居民、本市各類全日制大學和中職技校的非本市戶籍學生;
2、在本市就讀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符合條件的可以參加學校所在地區城鄉居民醫保;
3、持有本市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非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4、在本市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在本市就讀的港澳臺大中小學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另外,請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廣大市民相互告知,在繳費期內踴躍參保,切實維護好自身醫保權益。除符合中途參保條件的特殊人群外,其他參保人錯過繳費期不能中途參保。建議參保人優先選擇自助繳費的方式進行繳費,以免因在窗口繳費等待時間過長造成不便。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