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中,煤炭壹直占有很大的比重。2009年,煤炭在中國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中的比重分別為77.3%和70.4%。從長遠來看,以煤為主的格局不會改變。同時,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煤炭發電和供熱仍具有成本優勢。最近日本發生的地震和核泄漏,讓世界各國重新審視傳統能源尤其是煤炭在能源結構中的地位。鋼鐵工業以煤為主要原料之壹。因此,如何更有效地供應煤炭仍然處於非常重要的位置。
賣煤需要三種證。
1.煤炭經營許可證: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經營資格審查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煤炭經營的監督管理。
2.工商營業執照:領取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冊、董事經理監事、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連同名稱核準通知書、公司章程、租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壹並提交工商局。大概3個工作日後就可以領證了。
3.安全營業證明:消防部門會審核妳賣煤的地方的安全標準,辦公人員會檢測租用場地的安全系數,比如火災隱患,然後正常營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第三十九條煤炭經營企業從事煤炭經營,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改善服務,保證供應。禁止壹切非法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