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完善的監管制度
美國對保險業實行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雙重監管制度,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擁有各自獨立的保險立法權和管理權。因此,每家保險公司的每個產品都需要通過幾十個州監管部門的審批,才能在全國銷售。
二. 法律嚴格
美國大多數的法律以保護消費者為初衷,尤其是保險法方面的規範,不會讓保險公司因為模棱兩可的原因而拒絕理賠。就現今規範來看,每當遭遇理賠爭議時,美國法律對客戶的保護程度遠大於中國國內。
三. 保費便宜
據統計美國有 800 多家人壽保險公司,沒有壹家保險公司擁有超過 10%的市場份額,可見競爭的激烈程度。這使得美國保險的保費與全世界的相比都是最便宜的。
美國人壽保險主要的客戶對象是北美居民。北美地區具有醫療技術先進,人均壽命長,投資環境穩定,投資渠道透明等優勢,這些優勢使得保險成本得以降低,因而保費也會相對便宜許多。同等條件之下,美國的保費只需中國的1/3,香港的1/2。
四. 保險種類多
中國的人壽保險產品壹般為定期壽險,終生壽險,儲蓄分紅型萬能險三種。美國除了這三種,還有投資型萬能險和指數型萬能險。
其中,指數型萬能險(IUL)作為壹種有保障的投資型保險,可以跟蹤股市獲得相同的收益而保證只賺不虧,獲得了越來越多人的青睞。目前這些產品都還沒有出現在中國。
五. 稅務優勢
對於非美國居民而言,美國保險的壹個巨大優勢就是規避CRS。由於美國不參與CRS的信息交換,中國人在美國開設的保險賬戶不會被國內稅務部門獲取信息。
對於美國居民或將來可能成為美國居民的人而言,美國保險與其他境外保險的優勢更是不言而喻。即使是遺產稅,只要方法得當,早做準備,壹樣可以規避。
此外,很多人喜歡在美國買房,如果身份為外國人,當在美資產超過6萬美金未來就要交遺產稅,稅率高達 40%,配置人壽保險就可以有效對沖這壹稅務風險。當然,外國人的美國壽險理賠金沒有任何遺產稅。
六. 理賠容易
美國保險實現“嚴進寬出”的政策,壹般核保都比較嚴格,耗時較長,賠付卻非常高效。
只要提出死亡證明以及死亡理賠申請單即可申辦。
若是非美國公民和居民,也只需要將死亡證明翻譯成英文並公證後,連同死亡理賠單壹起送回保險公司即可辦理賠償。
兩年不可抗辯期的規定
1)投保生效兩年內死亡,不予理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地震,海嘯等);
2)投保生效兩年後死亡,保額全數支付
若該保單已生效且超過兩年以上,客戶發生死亡的情形,保險公司在理賠審核的過程中,即便發現客戶當初未誠實告知的證據,根據美國的規定,保險公司不可以拒絕理賠。美國保險的追溯期只有兩年,而中國是終身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