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免租期,是以滿足壹定租賃期限為前提的,並不是“無償”贈送,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十四條規定的視同銷售服務。”
2.出租房屋免租期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在約定時間內將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為經營性租賃,也就是說,將房屋租賃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按不動產租賃繳納增值稅。
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壹《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相關規定,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1%、征收率為5%。 同時,按照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4.由於出租房屋免租期並不屬於銷售行為,而是被看成是無償地行為,因此再免租期內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但是超過免租期的,則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稅收政策進行納稅。
增值稅的簡介:
1.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2.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壹個稅種。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壹,增值稅的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