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事業編制教師,不允許經商、辦企業或參與其他營利性經營活動,因此不能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如果不是事業編制的老師,需要看當地或者我們學校的勞動合同是否允許妳直接或者間接參與營利性活動。勞動合同中沒有規定不允許從事第二職業的,可以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有哪些?
1、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總公章,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總公司印章);
3.總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印章,分公司設立文件及股東會決議(加蓋總公司印章,股東簽字);
4.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含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應加蓋總公司印章;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復印件);
6.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書和身份證原件;
7、外省的建築工業總公司需要辦理合並手續。(在市政務大廳建窗口)
總結營業執照是必備的營業文件。不管是個體戶還是企業,只要是新開的,都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個體戶和企業申請營業執照會有壹定差距,那麽怎麽做呢?為了幫助妳更好的理解相關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