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不同,以湖南為例:民辦學校可享受五種國家規定稅收優惠政策。
民辦學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和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基本建設的優惠政策,依法享受以下五種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對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對學校取得的財政撥款,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於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托兒所、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第四十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購買服務、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和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對民辦學校予以扶持;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還可以采取政府補貼、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扶持措施。
第四十七條 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其中,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四十八條 民辦學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對向民辦學校捐贈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並予以表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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