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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的任務是什麽?

民兵的任務是:

1.建立和鞏固民兵組織,提高民兵的軍政素質,裝備和管理民兵武器裝備,儲備戰時需要的後備兵員;

2.承擔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秩序;

3、準備參軍參戰,支援前方,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4.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各項任務;

5、帶領民兵班訓練,按計劃完成訓練任務;

6、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規章制度,嚴格組織紀律;

7、嚴格保密,搞好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加入民兵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壹)年齡:普通民兵年齡為18至35周歲;基幹民兵的年齡要求是18至28周歲。

(2)政治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勞動,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無殘疾,無明顯疾病。

民兵不發工資,但農村民兵和民兵幹部在軍訓期間會按照當地同等勞動力的收入水平給予誤工費補貼。民兵和企業事業單位的民兵幹部,軍訓期間由原單位發給工資和獎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兵工作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軍事訓練期間,當地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平衡負擔的辦法,按照當地同等勞動力的收入水平給予誤工補貼。

民兵和企業事業單位民兵幹部參加軍事訓練期間,由原單位支付工資和獎金,原福利待遇不變。他們的夥食補助費和往返旅費,由原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在有關項目中開支。企業事業單位自行組織民兵活動,所需費用由本單位負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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