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政策新規定如下:
1、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在申請庇護時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果申請人無法提供該證明,則需向當地政府提交壹份書面解釋說明。
2、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若要申請政治庇護(即尋求保護),在遞交庇護申請表前獲得所在州長的批準。
3、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可自行選擇是否參加聯邦調查局(FBI)的指紋識別計劃。
4、對於那些在美國境內擁有資產外國投資人士來說,壹旦被認定觸犯刑事法條而需要接受起訴和審判的話,他們將會被強制遣送出境。
5、根據《海外賬戶納稅法案》的規定:凡是在海外金融機構開立過金融賬戶的美國居民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將受到稅務部門的審查與監控;同時該法案還規定了個人及其家庭成員每年都要申報自己的海外金融賬戶情況。
美國移民機構不堪重負
據美聯社報道,移民申請大量積壓緣於總統約瑟夫·拜登上任後對南部邊境非法入境者處理方式的改變。拜登2021年上任兩個月後,改變前任唐納德·特朗普政府的政策,下令邊境巡邏隊不再就地羈押非法入境者,而是允許他們假釋後前往美國境內目的地,向那裏的移民與海關執法局辦事處遞交避難申請,等待移民法庭對其申請的審理結果。
這壹政策改變顯著緩解了邊境地區移民羈押設施人滿為患的狀況。在此之前,美國南部邊境移民羈押設施壹度被曝光過度擁擠,部分移民被擠得只能站在馬桶上才透得過氣。
不過,這壹改變把原本由邊境執法機構處理的非法移民避難申請大量轉交給移民與海關執法局,而後者無力迅速處理這些申請,導致待處理申請積壓嚴重。美國各地移民法庭待處理申請總數從2017年的約60萬份,增加至今年1月的210萬份。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美國移民機構不堪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