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又稱“統壹報告標準”。
CRS的提出者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也就是OECD(經合組織)。而概念是來自美國的美國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FATCA)。CRS旨在推動國與國之間稅務信息自動交換,正循序漸進地在各國實施,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蓋所有的成員國。雖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範本,但發起CRS的組織OECD提倡各成員國應按照要求,簽署公民信息交換的協議。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縮寫,中文翻譯為“統壹報告標準”。它的提出者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也就是OECD(經合組織)。
兩年前,OECD在澳大利亞提出用於指導參與司法管轄區定期對稅收居民金融賬戶信息進行交換的準則,旨在通過加強全球稅收合作提高稅收透明度,打擊利用跨境金融賬戶逃避稅行為。
舉個簡單例子,比如說我們中國人有壹天去了英國,存了壹筆錢,而且很可觀,那麽英國的銀行就有義務把中國人存款的信息金額披露給中國稅務總局,這就是信息交換。
最早在這個星球上想做信息交換的國家,其實是美國,美國在2010年就開始推行信息交換原則,就是他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臺灣人給他翻譯成肥貓法案。美國推得很辛苦,但是很有成效,比如說美國壹開始找到瑞士,瑞士就把所有的美國人的存款信息都披露給美國,幫助美國征得了大量的稅款,於是美國就要求所有市面上的國家都跟他簽訂信息交換規則。美國做的很好,OECD成員國也開始效仿。
《***同申報準則》旨在推動國與國之間稅務信息自動交換,正循序漸進地在各國實施,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蓋所有的成員國。雖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範本,但發起CRS的組織OECD提倡各成員國應按照要求,簽署公民信息交換的協議。
覆蓋的海外機構賬戶:幾乎所有的海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托、券商、律所、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各種金融投資產品的投資實體、特定的保險機構等。
覆蓋的資產信息:存款賬戶、托管賬戶、有現金的基金或者保險合同、年金合約,都要被交換。
覆蓋的個人信息:妳的帳戶、帳戶余額、姓名、出生日期、年齡、性別、居住地,都要被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