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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項目、政策資源在哪裏?

各區市財政局,楊淩示範區、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直有關部門:

為規範節能專項資金管理,做好節能降耗工作,實現節能目標,根據省政府《關於印發陜西省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陜〔2007〕28號)和《關於印發陜西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陜〔2007〕19號),我們制定了省級節能專項項目。

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08年12月22日發布的新聞稿

省級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規範節能專項資金管理,做好節能降耗工作,實現節能目標,根據《陜西省節能條例》、《省政府關於印發陜西省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陜〔2007〕28號)、《省政府關於印發陜西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陜〔2007〕65438+)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節能專項資金是指省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節能工作的專項資金。省級節能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滾動使用。

第三條企業是節能降耗的主體。政府通過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稅收政策等壹系列宏觀調控措施,促進企業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節能降耗機制。

第四條省財政廳負責節能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審批項目計劃,下達專項資金預算,辦理專項資金撥付手續,監督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第五條省發展改革委負責項目管理。根據國家節能產業政策、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和我省“十壹五”節能目標任務,會同省財政廳確定年度節能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重點行業和標準,收集篩選節能項目,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評審,下達年度項目和專項資金計劃,監督檢查項目實施情況,會同省財政廳開展項目績效評價。

第六條節能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優惠支持、突出重點、效率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使用範圍、方法和標準

第七條節能專項資金的使用範圍如下:

(1)重點節能工程主要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十壹五”十大節能工程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2006]1457號)確定的“十大節能工程”,包括電機系統節能、能源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油替代、區域熱電聯產、綠色照明等重點用能企業。

(二)推廣應用先進節能產品和設備及配套的國家高效照明產品推廣項目;

(三)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主要包括* * *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工業“三廢”資源利用項目、木材節約替代項目、以提高專業化和規模化為主要內容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重大產業化項目;

(四)宣傳培訓和能力建設項目,主要包括節能、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宣傳培訓、政策研究、節能監察(監測)能力建設。

(五)省政府確定的對節能任務突出的市、縣政府和企業的獎勵;

(六)其他節能工作支出。

第八條節能專項資金支持實行以獎代補為主,獎勵和補助資金與實際節能量掛鉤,與工作成效掛鉤。

同壹企業、同壹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資金支持的,節能專項資金不再重復支持。

第九條項目支持標準:

(1)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按節能量150-200元/噸標準煤進行獎勵,項目具體獎勵標準根據行業性質和企業特點確定。

(二)推廣應用先進節能產品和設備、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按投資額、貸款額度或產品推廣的壹定比例確定獎勵標準。

(三)節能宣傳、能力建設等基礎性工作項目,根據工作需要和績效給予適當補助。

第三章項目申報和審批

第十條根據我省節能工作的發展和重點,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下達項目申報通知,並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進行申報。

第十壹條申報節能專項資金的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以及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

(二)項目符合國家和省項目建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

(三)申報節能技術改造獎的項目還應具備:(1)較完整的能源統計、計量和管理體系;(2)省市重點用能單位必須完成能源審計報告並通過審計,節能評估等級必須基本完成;(3)節能量在1萬噸以下,3000噸標準煤以上。

(四)項目當年已建成投產或開工建設,申報的節能量應是通過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直接產生並可驗證的。

第十二條申報節能專項資金應提交以下材料:

(壹)節能專項資金申請報告;

(二)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及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三)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土地、環評批準文件,以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自籌資金到位證明等相關材料;

(四)申報單位上壹年度的財務報表(表)和審計報告;

(五)節能技術改造項目還必須提交節能審計機構出具的節能審計報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第十三條節能核查,由項目實施單位選擇並委托有資質的節能審計機構進行審計;節能審核機構應當按照全國統壹的節能審核確認辦法出具報告並承擔責任。

節能審核機構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按照有關規定確定,並負責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申報節能專項資金的項目為省直單位項目的,由省行業主管部門或省直企業集團公司組織申報,經申報項目資料初審後,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提出書面申請;屬市、縣單位的項目,由當地同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申報,申報項目資料初審後,由區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上報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廳;省管縣單位的項目應同時報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廳,並報設區市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對部分需要實地考察的項目進行核查,形成項目初步方案,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在網上公示。自公布之日起7日內無異議的,確定並下達專項資金項目計劃。

第十六條屬於下列行為之壹的項目不予支持:

(壹)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補助存在嚴重違約行為的;

(二)近三年未按照規定進行工商年檢或者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的;

(三)因涉嫌違法行為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未滿兩年的;

(四)面臨可能影響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訴訟或仲裁;

(五)單位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經或者正在面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強制執行措施的;

第四章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條根據下達的項目計劃,省財政廳按照規定辦理節能專項資金撥付手續。集中支付的項目,省直單位的項目由省財政實行集中支付,市縣單位的項目通過財政部門逐級撥付,並由同級財政部門實行集中支付。未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項目,省直單位項目由省財政直接撥付給項目單位,市縣項目專項資金由省財政通過財政部門逐級撥付。

第十八條節能技術改造獎項目竣工驗收後,省財政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節能審計機構對項目實際節能量進行審計,節能審計機構出具審計報告並承擔責任。省財政廳根據節能審計報告與市(縣)財政部門進行清算,市(縣)財政部門負責發放或扣減獎勵資金。

第十九條項目實施單位必須加強財務管理,做好專項資金的會計記錄、核算和財務管理,確保節能資金用於節能項目建設或節能基礎工作。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對節能審計報告嚴重失實的審計機構,取消其資格,並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壹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者挪用節能專項資金。違反本辦法規定,編造項目騙取節能專項資金,以及截留、擠占、挪用節能專項資金的,由財政部門全額收繳,取消其申報資格,並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專項資金申報和審批中玩忽職守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09年6月22日起施行。

陜西省財政廳辦公室於2008年2月29日簽發+6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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