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的基本流程:
1、納稅人領取營業執照後,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由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
2、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後,應確定辦稅主管領導、主管會計、主管辦稅人員。按照發票管理制度的規定購買、使用發票。
3、納稅人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並按規定報送有關報表、資料。
4、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進行納稅自查、並有義務接受稅務機關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壹般納稅人報稅時間:
壹般納稅人每月1日必須進行防偽稅控開票機的抄稅工作。報稅時納稅人需要攜帶稅控IC卡、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打印的增值稅銷項發票統計 表和增值稅銷項發票明細表,抄稅不成功的納稅人還需要攜帶上月已開具發票的記帳聯進行存根聯補錄。
擴展資料:
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的手續:
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合格辦稅人員證書,年度銷售(營業)額等有關證件、資料,分支機構還應提供總機構的有關證件或復印件,領取《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壹式三份。
納稅人應當按照《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所列項目,逐項如實填寫,於十日內將《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報批。
納稅人報送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和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審核、報有權國家稅務機關批準後,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加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確認專章。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壹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