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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風險高低的認定標準

風險納稅人的產生,主要是企業涉及到了兩個問題:壹是稅務,二是法律。這兩方面出現問題,都會導致企業出現納稅風險。壹般來說,納稅人的風險,根據成因和嚴重程度會被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無風險、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風險越高,企業受限越嚴重。

1、企業納稅不規範,出現了盲目納稅的情形。

例如某些企業業務量過大,但卻為了節約人工成本,雇傭很少的財務人員。這很容易導致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疏忽,進而發生忘繳或少繳稅的情況。當然,也可能是會計人員缺少培訓或學習,導致稅款處理異常。

2、缺少稅法知識,節稅觸及法律。

節稅也叫納稅籌劃,它是在不違背法規的情況下,可以少繳稅款的行為。但是壹旦缺少稅法知識,很有可能造成兩種後果:壹是納稅籌劃失敗,降低企業信用等級,增高企業風險;二是增加稅務成本,造成企業利潤的損失。

3、與經營異常並走逃的企業有發票往來,取得了異常憑證。

這裏需要說明壹下,所謂的走逃企業是指壹家企業無法被稅務機關查詢到,亦或不知道這家企業的存在。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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